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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
2007-04-26 阅读: 出处: 作者: 编辑 :

一、指导思想

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认真实施《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》的“园丁工程”,为营造我校教师队伍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,促进中青年教师迅速成熟,培养一支面向21世纪的骨干教师队伍,推动学校全面、持续发展,特制定本评选方案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.政治思想素质: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教育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积极、主动、无私支持学校开展各种教育改革活动。

2.年龄:45周岁以下。

3.连续两年教学成绩突出(所教的任何一个班,成绩都列全县同级同科中间水平以上)。

4.连续两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有1篇论文发表,或在县、校级刊物有4篇论文发表。

5.确立一个教改研究课题,两年内课题能初见成果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.个人填写“富源一中学科带头人登记表”,经教研组推荐

交教科室。

2.向教科室呈交近两年的教学成绩、工作量记录、主持教研活动材料、发表论文、教改材料。

3.教科室组织“富源一中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小组”进行评选。

4.学校审批。

四、时间、名额

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1次,每个教研组可评12人。

五、待遇和工作任务

1.待遇。

(1)每月享受富源一中学科带头人津贴30元。

(2)参与学校大型教研教改活动。

2.工作任务。

(1)每学年至少上1次示范课。

(2)提交本人在本学科中的发展规划。

(3)完成学校分配课题的研究任务。

(4)每学期至少主持1次公开教研活动。

(5)每学年在县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。

(6)每学年所任教班级的教学成绩处于全县同级同科中间水平之上。

六、考评

每学年“富源一中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小组”按标准考评1次,合格者继续享受学科带头人津贴;不合格者,取消学科带头人称号。

 

2000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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